李谨辰

窥伺者摇篮曲 23 真相一种

【真相一种】



我是吴启,今年22岁,是阳和科技大的一名学生。



可能是因为我没有娘,村里的小孩子总喜欢叫我“野种”,大人们则在背后用最恶毒的语气来描述我。



我的父亲是个不善言辞的男人,每天天不亮就沉默着从床上爬起来、沉默着走进厨房烧水做饭、沉默着掀开我的被子、再沉默着拿上农具下地干活。和别人家的孩子不同,从我记事起,父亲从不让我上地里去,他不认字,却时常从村里唯一的小卖部带回五颜六色的杂志给我。大多数的时间,我就趴在矮桌前一声不响地看着那些杂志,用捡来的铅笔头在杂志上玩着描红游戏。我曾有过一个姐姐,姐姐出嫁后没人和我玩,我便自己同自己作伴。



到了上学的年纪时我很开心,每天坐在家里期盼着父亲能有一天带回一个崭新的书包,然后用我只能在回忆里听见的沙哑的声音,温柔地问我:“明天咱们去上学好不好”。在我的幻想里,只要上了学,身边有同学有老师,我便不会再是孤身一人。



回忆我的童年,大多时候是悲喜参半的。有天父亲真的带回一个书包——不过仍旧是捡来的;我真的准备步入学堂——不过仍旧是孤身一人。我低估了人们对弱小者怀揣的恶意,那天我在阵阵“野种”的哄笑声中学会了第一个道理:施暴者是危险的,受害者才是安全的。



潘老师是我最崇拜的老师,他教语文、也教数学,更是我们班的班主任。那一年他刚过三十,下巴上微微冒着些胡茬,一米八几的个子看起来威武又壮硕,学校里的女学生都说他长得好看,我那时还不明白一个“男娃娃”究竟要怎么样才能成为像潘老师那样的“男人”,整日里盯着镜子研究我那张貌若无盐的脸。对比起潘老师的浓眉,我的眉毛似乎稀疏了些、对比起潘老师的高鼻梁,我的鼻梁似乎也扁塌了些。


最让我着迷的是潘老师那充满野性的长鬓角,即使被村头老师傅的铁推子剃得露了青皮,潘老师的鬓角仍旧黝黑得往下蔓延至耳垂上面一点点,看起来阳刚而有力。我时常在课堂上看着潘老师的鬓角走神,下课后偷偷将铅笔芯碾碎磨成粉,用小拇指一点点涂在自己鬓角上,甚至试图用火燎鬓角刺激毛发的生长,却烫伤留了疤。我学着潘老师的样子站得笔挺,似乎自己就真的变成了他。不过我依旧是孤身一人。



没人理会我那出自导自演的模仿秀,我的父亲在发现我学着女人家的样子“对镜贴花黄”后,沉默着将家里唯一的镜子砸得稀碎。



崇拜一个老师,自然就会对这位老师所教授的课程格外感兴趣。再加上我读了很多杂志,开蒙比其他同学都早,所以成绩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。



潘老师一直教了我们五年,在快要小升初的节骨眼,很多同学因为家里人的反对选择了辍学回家务农。潘老师极力阻拦,挨家挨户游说那些家长,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解释知识的重要性。在一次次吃了闭门羹后,潘老师决定利用寒假的时间免费为成绩落后的孩子补课,地点就在潘老师的家里。



60分以下的孩子都可以报名,我没有这个资格。唯一每天坚持过去补课的是一个期末只考了30多分的女生——周娣,因此我很羡慕周娣可以去潘老师家里做客。



潘老师的补课有一种神奇的魔力,原本像苦菜花一样缩头缩脑的周娣,只过了一两个星期,便仿佛长开了一般多了些成熟女性的魅力,她走路时不再因为过早发育所带来的羞涩而含腰驼背,变得自信而大胆。有时我待在家里时会看见她从窗边走过,她先是满脸红润的眉眼含泪、后来是面带羞涩的嘴角带笑、再后来将脏乱的头发梳洗得乌黑柔顺,两条马尾晃荡在微微隆起的胸前,整个人便大不一样了。



我对潘老师有魔法这件事深信不疑,一个可以把“女娃娃”变成“女人”的魔术师,又怎么会不懂得将“男娃娃”变成“男人”其中的关窍呢。



在一个寒冷的午后,我悄悄跟在周娣后面。往常这个时候总是周娣去潘老师家补课的时间,我悄无声息潜伏在她身后,像个紧盯猎物的宝藏猎人,踩在泥土路上的每一步都耐心而细致,不发出一丝声音。



周娣甩着两条马尾辫在土路上慢慢走着,身上的红色棉袄衬得她格外白皙,她双手插兜并没有拿着书本,脚步时而凝重时而欢快,来到潘老师家门前时悄悄犹豫了一会才抬手扣门。潘老师开了条门缝四下看了一眼,便一把将周娣拽了进去。



我正准备跟上去,忽而田间一只灰色的野兔从草丛里呼啸而过,后腿狂蹬,小巧的身躯左右走位,将身后穷追不舍的大黄狗溜得团团转。但村里的大黄狗身强体健,野兔在它身下也不过是一团跑跳着的甜点,只见大黄狗猛然回头,精准而快速的咬住了野兔脆弱的脖颈,随后狗头狂甩,活生生将野兔的脖子扯断了。



野兔的眼睛通红渗着血,双脚蹬了几下便缓缓往肚子上缩,还剩最后一口气却仍苟延残喘着。狗嘴里格外温热,野兔像是贪恋死之前的最后一点温暖,竟伸出爪子轻轻抚摸着黄狗胸前的毛发,最后于温柔的一声叹息后便再也不动了。



我看得入了迷,有主的大黄狗并不差那点油水,只是玩弄了一会便松开嘴巴将野兔丢在地上不顾了。捕猎是本能而非为了生存,当生存得以解决,本能也变为了一种消遣。野兔的尸体弃在荒地里无人问津,我走上去捧起它,它的体温在我指间飞快流逝,它的瞳孔定格在黄狗柔软的毛上、它的耳朵冰凉而软塌,它死了,我听见身体里发出一阵骨头生长时仿若抽芽的“啪嗒”声。



我抱着野兔的尸体趴在潘老师家门口,从门缝向里面看,那件红色棉衣被铺在桌子上,周娣瘦小的身体趴跪在棉衣上,潘老师庞大的身躯笼罩着周娣,投射下一片黢黑的阴影,两条马尾辫如马缰被潘老师缠绕在手里向后扯着,周娣在晃动中与我门缝中的眼睛对视,脸上的红晕变为惨白,她怔怔地咬住嘴唇,晃荡的眼泪砸在棉衣上激起了一朵小小的水花。



我逃也似地抱着野兔往家里跑,一路上有很多村民经过我、看着我、指着我,嘴里念叨着不知道在说我什么,此时我只想赶紧跑回家里,我的心脏在胸腔里激烈地跳动着,撞击着肋骨猎猎作响,一种难以言喻的痛苦扼住了我的喉咙,当父亲半路杀出来把我搂进怀里时,我仍旧打着哆嗦。



“瓜娃子!你做么子!”



“爹……我好像长大喽。”



那天晚上父亲利落地剥了野兔的皮,掏干净内脏,架在柴火上做了一道十分美味的烤兔肉。吃饱喝足后我坐在我的矮桌前,心情已经慢慢平静,久违的肉味充斥我的口腔,于是我改变了原先把白天发生的事告诉大人的想法,起身披了件厚外套走出房门。



周娣家只有她和她奶奶。周奶奶那时已经八十多岁了,耳聋眼花、做饭常常糊锅底。我刚一进院子便闻到一股子糊味,周娣蹲在门口往嘴里扒拉着黑黢黢的米饭,看见我时嘴巴微微张着,一副呆滞的模样。



“你今天看见了?”周娣捧着碗蹲在地上,像极了摇尾乞怜的狗。



“看见了,潘老师抱你,还亲你。他自己有婆娘,你晓得不?”



“我晓得。他说过的,等我长大了要娶我嘞。”周娣这么说着,学着大人的样子拢了拢耳后的头发。



“你想嫁他?”



“不能不嫁,他力气大得很嘞,我奶奶说过的,女娃娃长大喽都是要嫁人嘞。”



“他有娃娃,不愿意娶你的。”



“那就去死好嘞,我奶奶说过的,女娃娃做出了这样的事得去死嘞。”



“你死了,奶奶要哭你。”



“我奶奶说过的,爹妈在城里生弟弟嘞,不会哭我,他们要笑嘞。”



我看着她觉得有些可怜,从怀里掏出用塑料袋包好的烤兔腿递过去。



“喏,你吃。”



“我不吃,我身上疼着,我不吃。”



“吃饱了就不疼了。”



我把兔腿放在冰凉的门阶上,决定帮着他保守这个秘密。



等我考上大学时,就传出了潘老师被警察抓走的事情。那天天气很热,潘老师被警察从家里带出来时只穿了一条短裤,我听到消息一路跑着去看热闹,潘老师佝偻着背慢吞吞上了警车,村里家里女娃娃被祸害的有三家,周娣、招娣、盼楠,三个女娃娃也被警察带去了城里,等她们回来后没几个月,周娣就上集市买了条好看的围巾,在山顶防空洞旁边的老松树上吊死了。



大学里什么都好,没人知道我是没娘的野种,只有一点不好,就是太花钱了。我做了很多份工作,后来存了些本钱后,便在周六日回村里,找开小卖部的老板进点杂志、香烟、零食,再背着大包小包去大学里做买卖。



香烟和杂志是卖的最好的,男生们总是喜欢从我这里买,要比在店里买便宜很多。



我的成绩很好,每年都能拿到全额奖学金,我便慢慢存下钱在校外租了一间老房子。老房子有个地下室,把客厅的地砖掀开才能进得去。我搬进去后不久地下室里便住进来一个七八岁大的小男孩,找不到那男孩的父母,我便买了很多吃食养着他。他总是不说话,只一个人待在地下室里发着呆。有时候我会强行把他抱出来和我一起睡在床上,但那孩子在后半夜总是会偷偷跑回地下室,弄得我没有一点办法。



养着那男孩花了我很多积蓄,不得已的情况下,我只好一边做着兼职,一边又接了份运营的工作,这么一来虽然钱有了,但上课的时间却越来越少。在快进入大三的那一年,校长进去了,我也被开除了。



我丢了兼职的工作,便又找了份服务员的工作。联系了很久的孤儿院在此时也有了回话,我便把住在地下室的男孩子送了过去让院长好好照顾。



可能是我与别人家的孩子有缘分,又或许正因为这样我才没能拥有自己的孩子。在送走那男孩子没多久,我又在打工的时候捡到了一个女娃娃。



那女娃娃倒没有爱钻地下室的坏习惯,沉默着让我帮她洗澡,沉默着让我帮她上药,她说她是逃出来的,她说她的爸爸是个赌徒,她说她的后妈要把她卖了还债。



我带她去参加大学同学的毕业典礼,许是人多的关系,她那天难得的多笑了笑。我的同学们对这个女娃娃格外上心,有帮忙买衣服的、有告诉我要怎么和小孩子相处的,他们都是很好很温柔的人。



每天下班后我都会教她读书写字,陪她说话、陪她做游戏。慢慢的她开始亲近我,连睡觉时都要用手扯着我的衣服才能入睡。



再慢慢的,她就变得不那么喜欢我了,她常常在夜里啼哭,用手抓我的脸、用脚踹我的肩膀、用嘴巴咬我的耳朵。许是动静太大惹得邻居起了疑心,他们很快便报了警,那女孩的家人也找上了我。




我叫吴启,今年46岁,因为捡到一个孩子,我进了监狱。



办案的老警察为了保护女孩的名誉,在案子上做了一些手脚,不过我并不关心。



出狱后我偶然间又碰见了她,那时的她已经成长为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。看着她的脸,我总是想起周娣被吊死时血红的眼白和微吐出的舌头。我跟着她、观察她,看她是否幸福、是否过上了理想中的生活。



有一天晚上,她轻轻叩响了我的房门。我按耐住激动的心情故作镇定地打开门,她穿着拖鞋站在门口对我说。



“我想杀了他,你帮帮我好吗?”



“杀了谁?”



“你不是每天晚上都在看吗?我要杀了他,他不死,我就会被他打死。”



“你丈夫刘忠实?”



“你帮不帮我?”



“小影,这是犯法的。”



“孬种!我自己去!”



我承认我自己是个孬种,面对女人,我像只被阉割的公狗,除了摇尾顺从,别无他法。



又过了几个月,孟影再一次敲响我的房门,她比之前胖了许多,也狼狈了许多。我按耐住激动的心情故作镇定地打开门,她穿着染血的球鞋站在门口对我说。



“吴启,我杀人了,你帮帮我好吗。”



这次我没有了推诿的理由,我的噩梦开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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